(轉知) 有關「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、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」,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以衛授食字第1141302139號公告修正發布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

雲林縣衛生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