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轉知) 請貴會轉請所屬營利事業會員,自行檢視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資料是否符合稅法相關規定,倘有短漏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者,請儘速按正確資料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更正申報,並自動補繳應納稅額及加計利息,請查照
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