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轉知) 檢送本部113年7月1日召開「『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』『公司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』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』3項修正草案研商會議」會議記錄1份,請查照

環境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