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轉知) 有關本處111年1月14日中企策字第11100104480號函(諒達),主旨應予更正為「函轉本部公告受理『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』之公告(含附件)1份」,請查照

經濟部中小企業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