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轉知)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」部分條文業經本署於111年11月4日以環署化字第1118120866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
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