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轉知) 請轉知貴會所屬營利事業會員自行檢視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資料,倘有附表所列常見錯次態樣之情事,致短漏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者,請儘速按正確資料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更正申報,並自動補繳應納稅額及加計利息,請查照
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